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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老赖追债”有何不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0:08 红网

  几天前建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花了上百万的广告费,在媒体上用了22个版面,登载5300个欠债人的名字,其中八成以上的欠债集中在个人房贷、车贷和信用卡方面,欠债总额在100亿以上。此举引起了社会争议,有人认为这种做法,披露了当事人的隐私,伤害了其信用,很不妥当。(11月1日《经济信息联播》)

  首先我不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建行的这种做法有点另类,也算是不按规则出牌。但是我理解这种行为,如果建行按规则出牌,等待它的将是更加昂贵的讨债成本和更加漫长的收债时间。因为,有许多债务人首先不按规则办事,故意或者恶者拖欠债务。如果要求建行按规则出牌,显然是不对等的。

  在一个信用体系比较完整的社会,建行如果出此招数,应当算够狠的,因为个人信用是一个公民生存的基础,此招既出,欠钱人的个人信用必然轰然倒地,很难再建立起来,或者说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才可能重构个人信用。但是,我们目前还不是这样的一个社会,甚至我们反其道而行之,许多人就是欠款为乐趣,“欠钱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就是说的这种情况。许多人视自己的信用如粪土,故意或者恶者拖欠债务,这样做实际上早已没有信用可言,既然如此,还要说暴光行为,伤害了自己的信用,岂不是很可笑?

  另外,主张侵犯个人隐私的理由也并不成立。不错,国家法律是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隐私都受法律的保护。比如说,公民犯罪了,还能要求国家对本人犯罪的情况进行保密吗?法律上的隐私权,首先应当合法,只有合法法律才予以保护。故意或者恶者拖欠债务,显然是一种不法行为,如果法律保护这种个人隐私,那么将置债权人利益于何地?至少在目前,债权人通过媒体催告债务人还债还是不违法的。

  我们常说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这话不是说着玩的,而是应当做到的。信用社会,不是政府发个文件,领导讲个话就能建成的。只有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身体力行地坚守个人的信用,信用社会才能够建立。但是,总有人逆风而行,用不讲信用来赚取不正当的利益,可谓是幸福他一个,祸及千万人。正是因为这些不讲信用的人、不讲信用的行为存在,对信用社会的建构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为在实践中他们总是会占到“便宜”,受伤的是那些讲信用的人,有的人本来讲信用,受伤后可能就不敢讲信用了,从而使社会风气日渐变坏。

  可见,老赖不除,信用社会之构建则阻力重重。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之实行特殊手段。建行此招虽有失厚道,但是用在他们身上正合适,一点也不过分。就是要老赖们感到不舒服,做人上有点压力,做人嘛本来就是这样:欠人钱不还理应睡不稳觉才对。如果人人都感觉欠钱光荣,那这个社会将何以堪,还有希望吗?(稿源:红网)(作者:刘吉涛)(编辑: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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