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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费”合法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2:1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记者 沈锐/文 平伟/图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出台,引发业界质疑——缘起一则《通知》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顿时将本来就曝光率很高的“进场费”又一次推到了聚光灯下。

  《通知》中首次明确了就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征税的原则——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这在河南并不稀奇,自打我们进驻河南市场,‘进场费’就开始征收营业税了。”一家在郑州市场表现活跃的国内连锁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事实上,在国税总局这份《通知》出台之前,地方税务部门对“进场费”问题亦早有“试水”。

  “出台类似文件,应该是上海市最早,大概在1996~1997年,”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但全国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就此做出规定。此次国税总局发布这一《通知》,有利于在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上实现现行政策规定的统一,以及不同地区之间政策执行的平衡。”

  自从“进场费”出现,就一直是商家和供应商矛盾聚集点,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限定它,长期以来“进场费”一直以商场“灰色收入”身份存在。

  “既然对‘进场费’要收税了,那不是说明它存在的合理性了吗?”这是一位卖场供应商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的第一反应。

  这位供应商的话颇具代表性,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出,“这个《通知》等于把‘进场费’给明确下来了,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也就合法了”。

  “对‘进场费’征税,并不等于是把它合法化了。”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道,因为税收是对某种交易行为进行征税,只要有这种行为,它就要征税,但征税并不等于这种行为就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进场费”由来

  所谓“进场费”,实际上是个“舶来品”,它伴随着外资零售业巨头的进入而蔓延,并逐渐演变成“行规”。

  “进场费”目前在我国已经普遍存在,它一般包括厂家供应商品进入商场的通道费用、管理费、行为保证金等等。现在这笔费用已大幅度增长,并且,从现实情况来看,已经由商家从操作费用变成了自己利润的一部分。

  供应商和卖场的利益之争由来已久,但近一两年随着卖场的强势崛起,两者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大有不可调和之势。此次《通知》的出台引来了不少供应商的担心。

  “我们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理儿,这下国家都要求‘进场费’的税收明着收了,那商场对我们收取费用会不会更多呢?”一位供应商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一位卖场负责人告诉记者,供应商和卖场的正常合作应该是捆绑式的,其结果也应该是互利共赢的,“卖场需要投入,必然会需要供应商的配合,这些费用有些是可以量化的,比如销售额、返利和提成等,但也有些是无法量化的,比如树立卖场整体形象的广告投入等”。

  “在一些地方,出现过工商局将‘进场费’作为变相贿赂进行查处的情况,但是现在‘进场费’已经变成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了,这其实就是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入,这在财务上也是有项目的。”

  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卖场负责人认为,“进场费”的高高低低自有市场的手在调节,如果“进场费”一味地飞涨而不考虑市场接受程度,也是不行的。

  潜规则浮出水面

  “进场费”这一随外来商业企业进驻而出现的商业现象,早已被默认了存在的合理性,成为了我国零售领域无法取消的潜规则。这正应了那句话——“一流企业做标准”,怎么说人家的零售业已经做了上百年,而我们只是刚刚开始。

  国内也曾有企业以“零进场费”的姿态出现过,振臂一呼,全国上下响应者也不少,但也多是虎头蛇尾。

  有关专家曾经指出,商家收“进场费”符合经济学价值规律,因为商家没有“通道利润”就无法实现连锁扩张,而连锁扩张已经成为零售商的生存之道。零售商打破了从前的供应商垄断行为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真正的实惠。

  有关“进场费”的是是非非,人们习惯把卖场归为强势的一方,实际上双方合作地位平等与否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大的商业企业和小的供应商,另一种就是中小型商业企业和大品牌的供应商。

  两种情况的关系都是需要强势的一方给弱势的一方带来巨大的品牌效应,决定权在谁手里自然是一目了然。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供应商和卖场之间力量的博弈有这样一个过程:在商品短缺年代,供应商的地位说一不二;而目前,随着国内外大型零售企业的快速扩张,他们已经占领了一条广而阔的销售渠道,吸引着众多供应商加入,这也正说明了优秀卖场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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