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须听取各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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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8:2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价格法》和《电力法》,电力价格政策和价格水平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管理的。要调整居民电价,必须经过相关的程序:首先由电网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然后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后报经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以北京市居民电价调整为例。北京电力公司以电煤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供电成本上升、居民电价与成本严重背离等理由提出调价申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了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 听证会上代表们对电价调整幅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电力系统代表均认为每千瓦时应上调0.05元,而居民代表则认为,由于粮油等农副产品价格全面上涨及水价提升,电价调整应考虑居民心理承受能力,上调0.03元更适宜一些。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综合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每千瓦时上调 0.04元的调价方案。最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0.0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