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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价申报和协调制 调价必须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9:35 新华网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价申报和协调制度,今后省内各大景区门票调价时必须经由专家论证,省市各级物价部门通过,此项制度将总体平衡全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平。

  实行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协调制度后,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实行政府定价格的全省重要景区的门票价格进行评估,并提出价格水平的协调意见,为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景区门票价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对重要的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国家4A级以上重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进行调整前必须召开听证会,向社会公布。(完)(记者王新)(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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