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11市开展警务协作解决"追逃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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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9:42 新华网 |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再传捷报!广州、深圳、厦门、成都、福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市公安局今日在广州签署《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泛珠三角副省级城市之间的警务协作从构想和探索进入了启动和实践阶段。 据介绍,泛珠三角地区面积占全国的1/5,人口和经济总量占全国的1/3,刑事案件数量也占到全国的1/3。随着人口流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省际之间的防范空隙躲避警方追捕,过去粗放型的合作方式难以解决“追逃难”、“追赃难”等问题。为此,广州警方提出了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的设想,并得到了相关城市的积极响应。 在昨日下午举行的首届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会议上,海口警方建议以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的方式,建立警局之间的情报交流和业务联系机制,实现不同区域警方同时出击侦破大要案件的效果。深圳警方建议搭建跨区域公安协作的网上平台,设立专门人员保持联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对协查案件的内容、期限、信息反馈提出原则性要求。 据了解,《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提出要在警务信息领域、办案领域、道路交通管理领域、警务指挥和行动领域等方面加强合作。协议签署后,广州、深圳警方可以在破案、追捕逃犯、追缴赃物中,得到泛珠其他9市公安局的密切配合,还可以从各市提供的治安信息中,了解到相关地区人员到广州、深圳的情况。内地城市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沿海城市出现的犯罪新手段,及早做好防范工作,将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市公安局还可以根据协议规定,向有关市公安局通报逃犯情况,请求协助抓捕。 协议签署后,各市公安局将责成刑侦、治安、交警等业务部门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的合作协议、计划,落实协议的合作事项。 《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是全国第一个区域性警务协作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城市在各自区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此,警务协作协议的签署,必将对区域合作起到全面推动作用。(记者/贺信 通讯员/公宣)(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