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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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0:09 新华网 | ||||||||
青海新闻网讯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西宁海关与青藏铁路公司签订了《进出口货物运输监管协调配合办法》,双方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共同支持我省的进出口企业。 据了解,青藏铁路公司在集装箱运输集中的西宁站货场为西宁海关设立了海关监管区和监管仓库,其所管沿线的车站、货场将会及时把所有到站进出口货物的信息通报给西宁
西宁海关则根据铁路部门通报的信息和企业的申请,实行24小时预约报关制度,随时到火车站货场监管查验,并为进出口大宗散货、超高超大等货物的企业实行上门查验,为企业提供方便。 该《办法》的签订,不仅有利于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全程监管,也使企业得到通关便利,同时也为青藏铁路将来通车后西宁海关对运往西藏地区的进口二次转关货物开展监管奠定了基础。 (记者 倪晓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