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门前先亮包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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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0:12 兰州晨报 |
员工出门前先亮包包 星级酒店:不得已为之律师观点:是变相搜身 11月13日上午,一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8113000称,他在本市某星级酒店做服务员,每天下班时都要遭到门卫“搜身”,他认为酒店的这种做法是根本不信任自己的员工,也严重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记者调查发现,在兰州市及国内外许多酒店都存在这样“出示囊中物”的行为。员工已习惯被查包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该星级酒店,并在后门口的员工通道等到了两名刚刚下班的酒店服务员,他们经过保安室时,一名员工很自然地打开手中的纸袋让保安看,保安看后点头示意其离开。这位员工悄悄告诉记者,酒店一直都有出门查包的规定,他早已习惯了。而另一位员工则称,为了避免向保安出示物品,他从来都不拿皮包,这样也省了许多麻烦。 记者随后看到贴在保安房门上的员工守则中也列有“员工必须在出门时自觉出示包内物品”的明确规定。 酒店 不得已而为之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酒店人力资源及安保部的负责人。他们告诉记者,酒店从未对任何员工搜过身,只是让大家主动出示随身手袋,这在国内许多大城市的高星级酒店也是很正常的事,而且并不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由于个别员工素质不高,有顺手牵羊的不良习惯,经常偷拿餐厅及客房的物品,给店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自从这项规定实施后,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此类现象,酒店也是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得已而为之。记者调查:很多酒店都如此 记者紧接着又暗访了市内的几家星级酒店,发现有“出示物品”规定的酒店并不止一家。同样实行“出示物品”的另一家星级酒店的一位餐饮部服务生告诉记者,他们酒店的这条规定已经执行多年。 当问到对此规定的看法时,该服务员回答道:“既然是规定,照做就是了。” 业内人士:执行“铁规”有协议 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内一些酒店,员工自觉出示物品早已是“铁规”,而且在外资酒店更为常见,但这条规定大都是员工与店方达成协议后才实施的。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店方为了培养员工的自觉行为而作出此类规定也不难理解,但在常人看来,出示私有物品可能会有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嫌疑。律师说法:这是变相搜身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的宋律师。宋律师表示,被迫出示私有物品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搜身,是对人的不信任,甚至造成对人格的侮辱。 虽说此行为在酒店业并不鲜见,但普遍存在和行业内的默认并不代表正确。 本报记者丁凯珊鲁进峰(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