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取消、降低24项边贸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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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0:23 新华网 |
新华网广西频道11月14日电(肖世艳蒋桂斌)从11月起,广西取消、停止征收或者降低24项涉及边境贸易的收费项目。据物价部门测算,此举每年可为广西企业或个人减轻负担约1500万元。 广西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大幅取消、降低边贸收费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边贸投资环境,推动和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边境贸易的互相往来和发展。在被取消或停止征收的边贸收费中,包括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4项政府性基金,如有关行政部门对边贸船舶停止征收航道养护费、渔港维修养护费等,部分边境城市的边境贸易点人员车辆管理费、出境运输司机办证费、车辆出境办证费也被取消。 此外,还有一部分边贸收费项目的标准被降低。如工商部门对边贸按国家标准减半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口岸管理费由按货值和车辆吨位收费改为按货物重量计费。 广西物价部门还要求,对于边贸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在从严审核成本的基础上,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来定价;列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边贸服务价格(收费)的利润率,要控制在5%之内。 广西与越南边境线长达630多公里,是中国唯一与东盟国家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现有边境口岸12个,其中国家一类口岸5个,边贸点25个。东盟是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1997-2003年,广西与东盟10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5.6亿美元,今年前8个月,广西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接近6亿美元,为10年来新高。去年,广西与越南贸易进出口总额6.66亿美元,其中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5.35亿美元,占广西对越贸易额的80%。(完)(广西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