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建立保护农民工利益长效机制承包工程须按合同总价的1%缴纳工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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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0:27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为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事件发生,六盘水市近日出台系列措施,通过完善项目审批制度和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建立起保护农民工利益的长效机制。 根据规定,所有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该工程规模、资金来源和当年投资的资信证明文件,凡资料不全或项目资本金达不到国家规定比例、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不准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交工程备料预付款证明和建筑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入账书面证明,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者,不发放施工许可证。在项目实施中,不得超概算和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超标准装修,对于不可预见的超概算部分,以压缩总规模来平衡总投资,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承包单位承包到工程后,需按承包工程合同总价的1%缴纳工资保证金,违反规定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将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据悉,六盘水市建设部门下步还将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作,建立劳务市场和劳务基地,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有组织地向市场输送具有一定建筑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民工,从源头上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作者:黄诚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