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赌为饵勒索钱财 云南审结一起特大跨国绑架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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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0:30 中国新闻网 |
日前,云南省临沧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大跨国绑架案,1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002年3月,四川人余忠斌和余孝光在他人的引诱下抵达云南镇康县南伞口岸,由一个叫陈伟的男子接应出境,随后陈伟将一名“钢材老板”田常洪介绍给二余认识。田常洪热情地将他们安排住进缅甸国果敢特区商务宾馆。 在随后的日子里,田常洪每天相邀二余在宾馆内用扑克牌以“梭哈”的方式进行赌博。余孝光称自己没有携带赌资,田即让同伙刘思德将现金20万元人民币“借”给二余作为赌资。落入圈套的余孝光很快就输光了20万元筹码。之后,田常洪又故伎重施,让余孝光再次欠下10万元赌债。当余孝光输完筹码后,刘思德带领手下将二余围困在宾馆房间,逼迫余忠斌和余孝光分别写下10万元人民币的欠条并签名按指印。余忠斌和余孝光在威逼压迫之下打电话与家人联系,请求家人筹钱还款。最终,田常洪等人在勒索到15万元人民币后,将二人放回。尝到甜头后,在随后的一年间,田常洪伙同何自银等18人如法炮制绑架案,先后9次以类似方式结伙诱人赌博,关押、体罚、勒索了29名被害人,共勒索现金137万余元。 临沧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18名被告人以赌博为诱饵,采用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及暴力胁迫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构成绑架罪,遂依法判处主犯田常洪、何自银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一年,其余16名从犯分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八年的有期徒刑。(记者茶莹通讯员牛光新) 来源:人民法院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