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制 严禁瞒报谎报企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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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0:37 新华网 |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加强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中央在川和省属危险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制度,以保证事故救援、调查处理、赔付和险情处置所需的费用。同时,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必须迅速组织抢救,立即上报,严禁瞒报、谎报和拖延报告。 《通知》提出,加强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绩效考评工作,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未能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致使所在单位安全生产问题严重的,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平职调动,也不得调任党政机关工作。(完)(来源: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