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起受理申请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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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0:5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许俏文通讯员赵文明、谭卫文)记者昨日获悉,从今年起,广东省每年将进行一次面向全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今年广州市受理申请教师资格的时间为11月15日至30日。同一申请人一年内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的,今年暂不受理申请。而且,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将不再区分在编正式教师和其他申请人员,在编正式教师与其他申请人员的认定条件和收费标准一致。 教师资格申请实行属地化,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特别提醒:申请人需于11月30日17时30分之前将申请交到资格认定机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