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四千外出民工在家乡领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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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2:20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14日电让外出民工放心务工,让招工单位安心用人,这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松阳县劳动就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出的劳务输出新办法,为本县4000多名由公司输出的民工解决了要工资难的后顾之忧,具体做法是:不论民工到哪里务工、为谁工作,工资一律由介绍工作的本地劳务中介公司发放。近日,在宁海务工的民工蓝林军高兴地说:“我已经从银行里拿到了县劳动就业公司发的9月份工资,10月份工资估计近两天就会打到我的卡里。” 松阳县劳动部门从2000年初就开始探索新的劳务输出机制,在该县的主要劳务中介机构——县劳动就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新型的用工制度。具体运作方式是:被派遣的民工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民工的工资则由该公司向用工单位统一结算,再由该公司向民工统一发放。 家住大东坝镇西圩村的外出民工家属赖石水说:“过去,外出打工最怕的就是拿不到工资;有了新的用工制度后,外出打工好像‘单位’还在松阳,每月工资都在本地发,心里感到踏实。”笔者从松阳县劳动就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外出民工建立的档案里看到,民工的劳动合同、职业培训、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等情况都有详细的记录。民工的工资因岗位不同而不同,高的每月能拿2000多元,低的也有800元。该公司每月将工资打到民工的银行卡上。 除了按时为民工发放工资以外,公司每月都要派人走访用工单位,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一旦用工单位和该公司派遣的民工发生劳动纠纷或民工遭遇工伤事故,该公司马上做好协调解决工作。而有民工违反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公司也及时配合做好监督处理和说服教育工作。去年由该公司派遣到宁波一家建筑企业务工的江溪乡民工廖军民,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该公司积极争取到事发地劳动部门的支持,协调民工家属、肇事方和企业达成调解协议,民工家属一次性获得赔偿7万元。 为保证这种新机制正常运转,松阳县劳动就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实践中摸索出3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重视对用工单位的资信考察,多与资信好的单位合作。二是保证输出民工的质量,做好外出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努力做到让用工单位满意。三是签订合同,遇到协调不了的事情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经过几年的探索,这种新型劳务输出机制趋于成熟,民工和用工单位都对这种合作方式感到满意。很多用工单位与县劳动就业公司建立起了长期的劳务合作关系,一有用工需求,就向该公司“下单要人”。现在,该公司向外输出民工的规模还在不断扩大。(赵正发 雷蕾 施龙有)(来源:浙江日报 丽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