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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兔”有偏好 爱吃窝边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4:4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通讯员沈云杰记者王景波

  宁波晚报讯 奉化裘村镇应家棚村的骆某偏爱吃“窝边草”———偷了亲戚偷朋友,偷了朋友偷乡邻,最终把自己“偷”进了看守所。

  22岁的骆某不务正业,却常到市区“潇洒”。没钱,就想到了偷。今年三四月份,他先后三次“光顾”伯父家,分别偷得现金300多元、三星手机一部和现金730元。今年5月的一天,骆某与一朋友合住城区某大酒店一房间内,第二天一早,骆某不辞而别,却顺手把朋友的手机偷走了。8月的一天,骆某又以同样的方法,偷走朋友董某的一部手机和600元现金。此外,在近半年时间里,骆某还溜门入室,在同村和邻近的杨村村民家作案12次,共计偷得摩托车1辆、电动自行车2辆、手机7部、小灵通2只、现金6000多元。(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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