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补贴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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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5:1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提供的信息,根据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原规定可以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享受再就业援助补贴的失业人员,其再就业援助补贴标准也随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而提高至434元。 据介绍,根据调整后的市辖各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符合享受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向被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支付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提高到775元。特困失业人员原享受200元再就业援助补贴的享受标准不变。可以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享受再就业援助补贴的失业人员有两类: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未能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失业前连续工作时间女满30年、男满3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未能再就业的失业人员。(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