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出台清欠工资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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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5:23 法制晚报 |
本报讯 今天,朝阳区政府公布:清欠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的明确时间表出台,将确保农民工在年底能如期拿到工资。 按照新规定,朝阳区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2003年以前拖欠的劳务费必须在2004年11月30日前支付到位,对2004年发生的劳务费于12月31日前支付到位。拖欠数额超过一年施工产值50%的企业,上报市建委停止其参加招投标。 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单位,朝阳区建委将责令建设项目停工。问题严重者将上报市建委,并将其清出北京建筑市场。据悉,朝阳区内的施工工地居全市最多。 作者:那媛 石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