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养路费车辆将被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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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5:23 法制晚报 |
本报讯从今年12月1日起,养路费征稽部门开始征收明年养路费。同时,征稽部门加大了执法权,车主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 征稽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正常缴纳养路费可以就近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但是自12月1日起,在银行缴纳12月份养路费的车主,除缴纳12月份的养路费外,还需同时缴纳2005年至少1个月的养路费。收费高峰期间,征稽部门将采取增开收费窗口,增派一线收费人员,延长收费时间至晚8点等措施。 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开展联合大检查,由交警配合使用“电子稽查”设备,在全市设立40余处检查站,对欠费车进行稽查。养路费征稽部门有关人士指出,车主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 作者:王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