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次拨打“110” 一少年编造恐怖信息被判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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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6:04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11月14日电(记者周润健)因不满民警盘查,一外地来津打工少年竟先后10余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编造、散布将实施爆炸行为等恐怖言论,威胁接报警员。近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编造、散布、传播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17岁的安徽省农民黄某,今年3月18日自原籍来津打工,因无固定住处,被防暴队民警盘查。事后,黄某心生怨恨,并产生了报复之念。3月20日至29日,黄某用IC卡电话10余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编造、散布、传播恐怖言论,并威胁“110”接报警员。经警方侦查,3月29日,黄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目无国法,其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已构成编造、散布、传播恐怖信息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成年,且系初犯,遂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