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明年实施传统药品法 中国中药出口面临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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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7:1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14日电 全欧洲中医学联合会有关负责人透露,欧盟即将实施的《传统药品法》将对中国中药出口产生深远影响。 央视国际消息,该负责人是在13日举行的第三届国际传统医药大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欧盟《传统药品法》将在2005年10月开始实施,该法规定在欧盟成员国使用30年以上,或者在欧盟使用15年以上,并在欧盟以外应用了30年以上的传统草药制品,才可以在欧洲销售。同时,欧盟将对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达不到标准的将被取消出口资格。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表示,国际上要求比较高,而我们现在一些中药质量不是太稳定,主要的影响环节包括原料药的质量稳定、处方的稳定、生产工艺的稳定和质量标准的稳定。 据介绍。中国许多出口企业已经开始对照欧盟新法律的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和生产革新。而有关专家也认为,企业按照欧盟新标准进行生产其销售也将更为稳定。欧洲占全世界草药市场的44.5%,是中国中药向国际上出口的最大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