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工作者”计生站长给12岁幼女安节育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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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20:13 新华网 | ||
一个年仅12岁、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却被一名企图长期占有她的中年男子带到计生服务站,安上了节育环。11月8日,这起荒唐案件中的色狼林发国,因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被万州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违法为幼女实施手术的妇产科医师侯治福,被万州区天城计生委撤销站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被终身禁做节育手术。(见《重庆晨报》11月12日) 读了这则报道,愤怒由心起。客观结果上,是这两个人把一个年仅12岁的幼女就这么毁了。事发后,医院曾检查,幼女已患上严重的妇科疾病,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一生育专家介绍,未发育完全的未成年人安戴节育环,会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手术后不适应症相比成人要高得多,还可能导致终身不孕。 林发国给这个幼女“安环”,为的是满足他的兽欲。作为一名乡镇计生站的站长,侯治福到底在这里面图的是什么,让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仅仅为了那15元手术费?医生可否为未成年人做节育手术?侯治福亲口说,不能。按规定必须是已婚育龄妇女,且生过小孩。但现实中一些没有结婚的,如果他们自愿不要小孩,计生服务站也做。侯称,自己已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应受到处分。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侯治福是上世纪80年代“四川省卫生先进工作者”,自1985年起,担任万州区高粱镇计生服务站站长。已有近20年站长工龄的他,怎么能如此草率行事,客观上成了色狼充当帮凶? 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够沉痛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都给她们以必要的关爱与保护。然而,一些人却唯利是图,只要自己能有蝇头小利可获,就不管孩子们受伤害程度的大小。应该意识到这已经是对被受害的幼女、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种犯罪。对这种罪恶的苗头不有效的遏制,可能还会出现“侯治福”第二和第三来。(作者:陈 旭) 手术医生被撤职 据悉,违法为幼女燕子实施手术的妇产科医师侯治福,被万州区天城计生委撤销站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被终身禁做节育手术。 据了解,事发后,医院曾检查,燕子已患上严重的妇科疾病,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一生育专家介绍,未发育完全的未成年人安戴节育环,会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手术后不适应症相比成人要高得多,还可能导致终身不孕。 手术时燕子“18岁” 手术医生侯治福,是上世纪80年代“四川省卫生先进工作者”,自1985年起,担任万州区高粱镇计生服务站站长。 对自己所做的这桩糊涂手术,侯称,燕子是林发国带来做的手术,自己怀疑过她的年龄,但燕子反复称已满18岁,因此没再核实,就做了手术。 前天,记者来到高粱镇计生服务站,从节育手术登记册上,今年5月25日,为燕子做手术时登记的年龄确系“18岁”。侯称,跟林发国只是一面之识,不知其真名,也不知道住哪里、结没结婚。手术前,没查看男女双方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两人说是耍朋友。 侯还说,根本不知燕子才12岁,手术前共问过四次年龄,她均称已18岁。因为看上去她确像十七八岁的样子,在告之手术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后,“我给她安了节育环,收了15元钱”。 色狼欲长期占有燕子 燕子出生于1991年8月,小学未毕业就辍学在家,母亲见女儿没上学,就让女儿到离家不远的万州区一乡村乐队学唱演出。 37岁的“摩的”司机林发国,爱到乐队吼几句。今年4月,林认识了“比自己女儿还小”的燕子,竟通过给钱、请吃、请耍的手段,骗得燕子好感。5至7月,林多次与燕子发生性关系。后来,他想到了安环这个歪主意,以便长期占有燕子。9月中旬,燕子母亲在为女儿洗内裤时,发现了问题。 未满18岁不能做节育术 医生可否为未成年人做节育手术?给燕子做手术的侯治福说,不能。按规定必须是已婚育龄妇女,且生过小孩。但现实中一些没有结婚的,如果他们自愿不要小孩,计生服务站也做。侯称,自己已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应受到处分。(记者刘虎)(来源: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