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官兵被迫步行去救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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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7:11 重庆商报 |
昨天上午,渝北龙溪一小区8楼民房失火。因消防通道上停了不少车辆,消防车无法靠近失火楼房,消防队员只得手提工具赶到现场,切割防盗门施救。火被扑灭后,该小区100多住户围住物管人员,要求将停在消防通道里的近百辆车撵出,否则将采取措施炒掉物管。 火灾突发消防车受阻 昨天上午9:50左右,渝北龙溪花卉园黄金堡小区,1栋3单元8—2民房的厨房窗口突然冒出滚滚浓烟,并伴有火星。住在隔壁的吴女士发现情况后,赶紧呼叫小区物管,同时打119电话报警。该楼50多住户听到喊声后,都拼命往外跑,有的出门时还穿着睡衣拖鞋。 约10分钟后,市消防特勤大队两辆消防车载着20名官兵赶来,因小区消防通道上停满了各种车辆,消防车无法进入。10多名官兵迅速下车,手提工具奔向失火居民楼。察看火情时,有居民说8—2房住着一位70多岁的廖婆婆,可能被烟熏倒困在里面了,消防官兵当即决定割门救人。 无齿切割机派上用场,两三分钟后,防盗门上被割开一个1米见方的大洞,室内烟雾立即从洞口往外涌。4名官兵冒着危险从洞口钻入房内,却发现无人在家,只是厨房器具大部分已被烧坏,他们很快用室内工具扑灭了火苗。 违规停车物管管不了 消防车离开后,该小区上百居民将2名物管人员团团围住,要求他们必须将停在消防通道上的车辆全部撵出去,否则将炒其“鱿鱼”。小区住户冯女士气愤地说,半年前这里曾发生失火,也是因为消防通道被堵,消防车进不来。 负责该小区物管的渝泰公司人员说,停的车辆都是小区住户的,因小区门口的停车场要收费,住户们就将车停在了300多米长的通道上。物管曾决定对乱停车者予以罚款,但车主说物管没有这个权利,拒绝交纳罚款,仍照停无误。 渝北区消防处相关人员称,《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占用消防通道,违者可处以警告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治安拘留。消防处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见习记者聂飞(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