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11城市合力打击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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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8:32 南方日报 |
泛珠11城市合力打击犯罪 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昨日签订,确立联席会议等三项制度 本报讯(记者/贺信 通讯员/公宣)来自广州、深圳、厦门、成都等11个城市的警方首脑,昨日在广州市公安局共同签订了全国第一个区域性警务协作协议——《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上述城市警方将在侦查办案、道路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展开协作,警务联席会议等3项制度也同时确立下来。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出席会议并讲话。 签订协议的11个城市包括:广州、深圳、厦门、成都、福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根据协议规定,这11个副省级城市将在侦查破案方面形成程序化的相互支持运行方式,其中包括:建立办案(异地缉捕)无偿协作制度、有查必复制度、卡点堵截制度;加强缉毒、反偷渡领域的协作,及时互通情报信息,加强异地调查、取证的协作配合;在打击制假、贩假,办理经济诈骗案件中,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现象。 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协议》规定:配合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和港澳道路运输一体化市场的建立,进一步推进各市在交通工程设计、交通流量检测与统计、交通信息诱导、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建立交通事故逃逸区域联动截查机制,相互协查事故当事人的驾驶证、车辆和户籍等资料,相互敦促逃逸驾驶员投案自首,相互协作缉捕肇事逃逸嫌疑人;实现各市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联网,建立交通事故委托鉴定机制,相互进行车辆的技术性能、痕迹检验。 队伍建设方面,11个城市间将建立干部交流制度,各市公安干部定期互派挂职。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协议各方还确立了警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协调制度以及各业务职能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另外,会议还确定,第二届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会议将于明年在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举行。 梁国聚在会上表示,强化泛珠区域省会市暨副省级城市的警务合作,对全区域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他建议警务协作能够着重针对流动人口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如何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当地社会”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图: 泛珠三角11城市的公安局长和有关部门领导共同签订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本报记者 秦文纲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