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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但只能走非机动车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8:5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默 通讯员/杨静)在深圳正在开展的净化路面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非法电动自行车成为了交警部门的整治重点。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在现行规定中,电动自行车可上路,但只能和自行车一样走非机动车道。而相当一部分市民把摩托车误认为电动自行车,结果上路即被查扣。

  昨日下午3时,记者随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一行来到红荔西路莲花山路段查车点,该点有5名民警在忙着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据执勤民警介绍,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的现象很普遍,他们在半个小时内已经查处了百余宗此类违章;而在笋岗路洪湖人行天桥底罗湖交警大队执勤点,已经查扣10余部电动两轮车。一位张姓车主指着一辆崭新的小型电动两轮车称,车是他上午刚花了2700块钱在东门某车行买来的。现场执勤民警解释道,该车设计时速高达60公里,已经不是电动自行车了。

  执勤民警告诉记者,在他们查获的电动自行车违章中,以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最为普遍;而很多车主把摩托车误认为电动自行车,结果上路即被查扣。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且车身重量不超过40公斤的电动两轮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车身重量超过40公斤,就属于摩托车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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