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微公司打赢专利侵权跨国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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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9:1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江北记者站罗国荣记者沈明伦)宁波甬微科技有限公司在前不久的美国337无汞碱性电池调查案中,积极应诉,打了一场漂亮的反击战。进入11月份,该公司一批价值3万美元的无汞碱性电池直接进入美国市场,这表明中国的无汞碱性电池在美国再也不会遭遇专利侵权纠纷。 去年4月,美国劲量电池公司依据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以侵犯其无汞碱性电池生产技术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起诉中国国内7家生产无汞碱性电池企业。该案件即为轰动国内外的“337”案件。 据了解,甬微科技虽然并未被列入“黑名单”,也不是行业内“大鳄”,但其产品100%出口美国,一旦美国劲量起诉成功,该公司电池出口美国市场的大门将被关闭。甬微科技公司联合国内18家企业组成应诉团队,共同出资400多万美元聘请美国律师应诉,于去年6月向美方提交应诉材料。今年6月2日,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初裁败诉。甬微科技公司毫不气馁,6月9日派人赴上海与其他企业负责人磋商,联合要求美国ITC对初裁结果进行全面复审。今年9月2日他们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上诉,通过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原告专利无效,表明中国企业没有侵权。10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公布最终裁定,认定原告劲量公司美国专利因不具备确定性而无效,中国企业赢了这场官司。 “337调查”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并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制和垄断,美国ITC可以应国内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若违反337条款,美国ITC将随即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禁止进口该产品,这将直接导致涉案企业,甚至国家或地区的相关产品无法进入美国市场。(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