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将对“一把手”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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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9:18 新华网 |
我省审计机关近期将对省至县党政部门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出来问题者,将交由相关机构依法处理。 “任中审计是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在某一岗位上任职期满一定期限,但尚未离任时,审计机关即组织对其实施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而且按最新规定,各级干部在任期间,原则上要每3年安排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审计将按照《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推行对领导干部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较好地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 据了解,此次审计的重点将是各级干部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其中包括干部任职期间出台的重大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对领导干部有无超越职权决策、盲目决策和个人武断等问题,客观评价经济责任。 另外,审计还将通过了解相关政策、制度、重大决策的具体执行情况,验证经济运行和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各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治本建议。 “以往离任审计由于领导干部任期时间长,多年未审计或从未审计过,以至于小问题酿成大错误,甚至违法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无法挽回,而新接任的领导‘新官不理旧账’。” 据介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程序审计报告转交人大,对审计出的一般问题,将由纪委、省市委组织部领导与被审计人谈话,对问题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记者 龚文武)(来源:华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