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服务员说就是他 "11·12"劫案嫌犯终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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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9:48 新华网 |
嫌犯作案前打了一整晚的麻将 汉川警方昨日透露,案发当晚,专案民警就发现了四嫌犯曾入住过的饭店。 “11·12”案发生后,汉川警方在全城展开搜捕,共清查暂住人口1000多人,并对该市90余家大小旅店进行了排查。 12日晚,专案民警排查至汉川市欢乐街大光明饭店,在要求客房服务员辨认从银行监控录像上采集的嫌犯照片时,一服务员发现一嫌犯十分面熟。经多名服务员同时辨认和回忆有关体貌特征,警方最终确定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翻查有关入住记录发现,该嫌犯与另三名同伙在案发前的11日中午入住该店。用名为“黄某”的假身份证登记。 服务员回忆,11日晚,四名嫌犯打了一整晚的麻将牌。12日上午9时左右,四人退房离开了该饭店。 瞬间作案,极可能是流窜惯犯 警方称:可以初步判断,四名嫌犯为流窜作案,且极可能是惯犯。 据透露,案件发生时,两犯罪嫌疑人从受害人身后接近,一人负责驾摩托车,后座上男子伸手抢走塑料袋。作案时,摩托车仅稍微减速,得手后,车立即加速逃离。整个作案过程几乎是在瞬间完成。 警方分析认为,这四名嫌犯为流窜至汉川作案,其手法娴熟,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极可能在其他地方还负案在身。 目前,歹徒作案使用的摩托车仍在搜索之中。 受害人提巨款未通知本单位 汉川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有关负责人昨称,针对受害人孙某提取巨款被抢一事,该单位已成立专班展开内部调查。 据该负责人介绍,受害人孙某为汉川信用联社仙女储蓄所负责人,案发当日单位不知道孙某从农行汉川支行提取巨款一事,且巨款是从农行孙某个人的户头上所取出。 该负责人说,按信用社内部规定,职工提取一万元以上现金,就应通知单位保卫部门,派出工作人员陪同;如提取现金数额较大,单位会派出专车进行运、护送。 据警方介绍,受害人孙某自称被抢的30万现金是揽得的储户存款。 既是揽存,为何孙某不将钱直接存入自己单位或让储户直接到自己单位存款,而要将钱先存到其他银行自己的户头上,然后自行转存呢?信用社有关负责人称,信用社已成立专班,具体情况要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才清楚。 年关将至,请慎带大量现金 独自携带30万现金,仅拎在一塑料袋内,“11·12”案专班民警介绍,受害人麻痹大意,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并轻松得手。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年关将至,一些犯罪分子往往乘机作案。因此,应注意提高自身防抢意识: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做到财不外露;遇携带贵重物品,特别是进出银行等金融场所的情况,不要独自前往,要注意观察周围有无异常情况,注意避让尾随跟踪、企图接近之可疑人员。如遇歹徒行凶作案时要做到临危不惧,机智勇敢,沉着应对,并紧急呼救;同时尽量留心有关歹徒特征,搜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为破案提供方便。(完)(记者钟楠通讯员李宏)(责任编辑:祝斌)(来源: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