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工会出台新措施维护打工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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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05 新华网 |
11月8日,记者从西宁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维护广大劳务工的合法权益,西宁市总工会出台新措施,在西宁市范围内组织劳务工加入工会。 按照新措施规定,凡是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从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务工,不论户籍关系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业时间长短,都要依法加入到工会组织,他们的会籍由用人单位工会管理。跨省劳务输出的劳务工未参加工会的,由输出地(单位)工会实施异地建会,并把输出劳务工的会籍关系转入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代管。 来源《西海商报》作者 东卫军 邹晓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