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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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05 新华网 | ||||||||
根据宁夏党委《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每一位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全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对拟提拔、提名的4名干部公示如下。 魏兆庆,1952年4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拟任宁夏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正厅级),现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张帼文,女,1951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正厅级),现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郝有民,1954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拟提名为灵武市市长候选人,现任灵武市委副书记(正处级); 金生平,回族,1960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提名为银川市西夏区区长候选人,现任银川市金凤区委副书记(正处级)。 以上拟提拔、提名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04年11月14日至2004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来信请寄:75002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