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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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10 新华网 |
记者11月10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经过全省民政系统和有关部门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我省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初步形成。一年来,我省共有150余万城乡群众成为这一新型救助体系的直接受益者。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保障线,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党和政府温暖的“民心工程”。年初,省政府把“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使城乡特困群体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定为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围绕这一目标,一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致力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长效的社会救助机制,积极推进我省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使全省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助、医疗救助、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救助、教育救助、再就业援助、养老救助、社会互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一年来,全省城市低保按照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和分类施保的要求,对重病、残疾、单亲等救助对象给予重点照顾,使全省动态管理下的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稳定在83万人左右。从7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针对粮价上涨等因素,分别对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最低标准进行了调整,使低保标准普遍超过100元,其中太原达183元,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九位。8月1日,《山西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在完善和规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是今年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头戏之一。对农村特困户,我省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救助两种形式进行救助。目前全省已纳入农村低保救助的有3.9万户、10.3万人;纳入农村特困户救助的有17.3万户、34.2万人。全省市县两级今年已投入1670万元用于此项工作。 在医疗救助方面,今年6月,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确定35个县作为试点县,在中央安排的1310万元补助金下拨的同时,各市及试点县也已投入1000万元,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全省已有6200余人享受到医疗救助。(记者贺锴)(网络编辑:李新苗)(来源:山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