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员工“节后算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1:0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王文隆实习生邓喆)长沙迪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先生等人发现,公司没有给他们算国庆节期间头3天加班的加班工资;同时,还将10月份的销售提成比率下调了。昨天,他和同事们拿着刚刚到手的10月份工资条向记者投诉。

  从工资条上可以看出,张先生等人的基本工资为600元,其余则主要为销售提成。在他们提供的10份工资条上,记者无法看出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体现在哪里。记者就此事与长沙迪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室取得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对此不置可否,把公司办公室的电话给了记者,但当记者稍后与之联系时,接电话的人又称电话打错了。

  今天下午,当记者再次与该公司财务室联系时,工作人员称,今天已经把加班工资发下去了。而记者向该公司一位姓王的员工求证此事,得到的答复则是“还没有”。据称,该公司今年五一劳动节和以前的节日加班都按每天10元的标准额外发了加班工资,唯独今年国庆节的加班工资没有发。

  链接新闻

  据了解,在国庆7天长假中,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4日至7日是休息日。1日至3日期间加班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4日至7日期间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没有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长沙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每月)。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加班工资支付办法同样适用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王文隆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