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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资料也要“打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1: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二手房资料也要“打假”(图)
二手房买家须辨别交易资料真伪。陆志超摄

  个案一

  假“租约”骗客

  叶先生看中了某写字楼单位,当时业主提供了一份租赁合同,租约期为2002~2008年,回报还算比较合理。叶先生便要拍板买下,但中介公司人员提醒他要与承租人先核对一下再作决定。

  叶先生听了觉得有道理,便与承租人核实,谁知这份合约已经作废了,早已被新的租约取代,租期及租金回报率也与业主这份过期合约大相径庭,叶先生因此放弃了这次交易。

  个案二

  用假证明毁约

  某业主收了客户1万元购房定金,但发现其他中介行可帮他卖更高的价,便想不卖给该买家,但又不想付违约金。于是业主私刻公章造假,证明单位不同意卖该套房子。买家未辨真伪,只好放弃购买该房改房。一次偶然机会,该买家发现自己的同事买了原先交定金的同一小区的一套房改房,于是产生疑问,为什么原业主单位单单不同意卖那位业主的那套房子呢?经核实,发现该公章是私刻的,完全是业主弄虚作假。

  律师建议

  慧眼辨“真货”

  二手房屋买卖存在着各种不确定因素,需要买家注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在写字楼买卖中,如果业主是带租约出售,往往更容易得到买家的青睐。但其中有些不良业主为向置业者证明自己的物业有丰厚回报率,提供过期的租赁合同、或片面夸大回报率,甚至用“假租赁合约”,借此骗取中介经纪和置业者的信任。此外,也有某些业主为求尽快出售自己的房改房,以虚假资料蒙骗顾客。

  满堂红特约律师李小姐表示,二手房产交易时,一定要慧眼识别对方提供的资料、文件,以避免上当受骗而导致损失。律师建议买家“打假”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了解对方身份,核实对方的身份证及产权证明,并一定要去房管局查册了解产权状况;办按揭时要看对方是否有欠费或其他不良记录。

  2、买房改房时要核实相关文件资料。

  3、购买带租约的物业,一定要了解该租约的真实情况,自己作出判断,同时还应与承租人核实。

  4、交易时可以通过诚信的中介公司,因为中介公司参与了买卖交易的过程,法律上也要相应地承担责任,可以降低交易的风险。(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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