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五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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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4:26 人民网 |
近年来,临朐县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办理效果,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100%。工作中,具体做到了“五定”。 定承办单位。每年的人代会结束后,县人大会同县政府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归类,根据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属性,确定具体办理单位,归口办理。 定承办领导。确定承办单位后,县政府召集人大代表建议转办会议,由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明确办理要求,安排布置具体事宜,并明确要求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各项建议意见的办理领导人,对具体办理工作负总责。 定具体承办人。县政府规定各承办单位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配备业务素质高、政治觉悟强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办理建议和意见,做到专人专办。 定承办责任。对整个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自县政府分管县长至具体办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县政府办公室及时调度,跟踪督查。每件建议办结后,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然后再答复代表。 定办理质量。办理工作中,在对每件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应该解决而且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及时进行解决。对于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则及时向代表解释清楚,达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代表满意。山东省临朐县人大调研室张正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