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杀人案今开审 被告称其行凶情有可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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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5:36 新华网 |
上午9时50分,面容清秀的罗卡娜被带进市一中院西中法庭受审,她在回答法官询问时虽然轻声细语,但回答的简洁清楚,并称其持刀刺杀同学有情可原。就是这个23岁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培训中心二部学生,被控于今年7月9日6时在北外东院南平房13号院内持尖刀猛刺同学李春霞胸、颈、肩、背及上肢等部位10多刀,造成李春霞被刺破心、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罗卡娜说,事发之时,她刚起床,还穿着睡衣,当时她想吃水果,就拿着水果刀去水房洗刀。从李春霞身边经过时,李春霞成心撞她,引起争执,才导致最终的惨剧。“你们以前有矛盾吗?”公诉人询问。“我们2002年就认识,并在一个宿舍住过,案发前我们并没有矛盾。”罗卡娜回答。“那她为什么成心撞你?”“我也不知道。”罗卡娜的辩解显然没有说服公诉人。公诉人问她,李春霞“成心”撞她时用的什么部位,她说用的是手,公诉人立即抓住这个漏洞质问:“李春霞用手怎么撞你?”罗卡娜又改口称不是撞,而是用手“打”她。罗卡娜还说,两人打起来后,李春霞抢她的水果刀,当时情况很危急,她非常害怕,就下意识地用刀捅了李春霞四五刀。 但是,罗卡娜在法庭上的辩解与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不同。罗卡娜此前供述,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她总是显得与他人不好相处。李春霞不仅跟她住同一宿舍的人说她性格孤僻、自私,还跟罗卡娜的房东说她曾带男的回来住,但她根本没有男朋友。罗卡娜认为李春霞干预了她的生活,思想上就有了包袱。这表明两人以前已有矛盾,而且罗卡娜当时还供述,她一开始拿刀就是想吓唬李春霞,并不是她现在所讲的是去洗刀削水果。 开庭之前,有一对青年男女站在法庭外,男的眼睛都哭得红肿,脸上还有泪痕。记者上前一问,原来男的叫罗烈文,是罗卡娜的哥哥,女的是罗卡娜的朋友,他们专程从广西北海赶过来旁听。罗烈文告诉记者,自从妹妹被捕后,他一直都没能看妹妹一眼,现在特别想看看妹妹。“妹妹很小就特别懂事,我们家里条件不好,妹妹初中毕业后,家里供不起她继续上学,她就上了一所职业高中,毕业后到北海一家宾馆做销售,自己一点点攒钱。”罗烈文说,罗卡娜用她几年的积蓄于2002年9月到北京外国语大学继续深造,去年他从家里凑了3000元钱邮寄给罗卡娜,可是她又把钱寄回家里,让哥哥照顾好家人。罗烈文如何都不能相信,平时性格善良的妹妹会持刀杀死同学,至今这个消息他都没告诉年迈多病的父母。 罗卡娜的哥哥不相信妹妹会杀人,李春霞的亲戚也不相信李春霞就这样离他们而去。李春霞死亡时28岁,小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多病,她自小就生活在姥姥家里,并在两个舅舅的疼爱中长大。今天上午,李春霞的舅舅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向罗卡娜提起民事索赔。(记者杨昌平)(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