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需要多些“回马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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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6:32 人民网 |
人民网讯当前,各种新闻媒体经常报道,某地人大对某项工作进行执法检查或调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问题,政府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等等。可是,报道也仅仅到此为止,至于整改的情况如何,没人知道。用群众的话说,就是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情况”依旧,“问题”依然。人大监督成了形式主义表面文章的代名词,难怪有人反映人大监督只不过是到时候例行公事的“喊一喊”。 监督成效不那么令人满意,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究其原因,不排除部分别部门存在应付检查的因素,但关键是地方人大没有及时地来个“回头枪”。有的人大常委会在进行监督时,只追求表面的“轰轰烈烈”,形式的“风风火火”,发文件、听汇报、看现场,对发现的问题也往往是轻描淡写,不予深究。所以,人大监督变成了“雾里看花”。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职权。它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着人大的形象和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因而,如何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关键是多一些“回马枪”,要对一些整改不力或者没有整改的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深究其原因,并对症下药,督促其问题的彻底解决。对那些回查中仍然不改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力的,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促其改进工作。这样,才能使人大监督真正发挥其作用,才能提高人大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山东临朐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室马建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