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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降停车场收费 物价部门称难以“一刀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9: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5日电据《羊城晚报》报道,从今天起,广州将实行新的《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停车场收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政策。

  针对一些停车场并未按新规定调整收费,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表示,停车场收费新标准、新规定的实施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很难实行“一刀切”,首先确定停车场的管理性质就需要逐一审批,管理方法的转变也需要时间,预计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促进新政策的贯彻。

  物价部门表示,广州市拟建立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登记上报制度,实行动态价格管理。

  另据悉,从今天起,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住宅小区月保费由原来的最高限价600元降至最高限价400元;公共露天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地区,北京路等一类地区的收费提高;住宅小区、公共露天停车场总体收费标准下调。(赵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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