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民工不签合同要受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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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5:24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凡在建工地的民工拿不出劳动合同,将依据劳动法对承建单位作出处罚。记者昨日从九龙坡区劳动局获悉,下月1日起,该区将开展此项内容的执法大检查。 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老大难,每年都在为民工追讨工钱,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执法中遇到的普遍情况就是民工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欠缺相应的维权依据。 九龙坡区劳动局监察科罗科长说:“督促承建方直接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很多好处:既避免层层转包后,民工工资受层层盘剥,也减少了中间任一环节出纰漏,比如工头卷款潜逃,给民工最终得到工资带来风险。” 据了解,该区劳动部门已向全区在建工地发出检查通知。从12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两周的执法检查,重点抽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项目和被举报的建筑工地,对拒不整改的承建单位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 陈 亮)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