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拔枪杀人:是怒气还是霸气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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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5:49 深圳商报 |
据11月15日《重庆晨报》报道,11月10日晚9时许,云南某派出所民警陆雄骑着摩托车带着所长史泽刚途经乡政府门口时,摩托车把挂了正在行走的左维,由此引起争执,在争执中,陆雄竟拔出随身佩带的手枪,连开4枪,导致左维、蒋善维当场死亡,另一赶来劝阻的联防队员缪洪星左大腿中枪。 警察因小事与人发生争执并随后拔枪杀人的事儿已不孤例,按理说,警察随身佩带的枪支应该是制止犯罪的工具,可是,这些警察为何就敢屡屡把枪指向无辜的人们? 有人说,这是因为警察与人发生争执,于是一怒之下拔枪杀人。当然,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毕竟人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有了怒气之后自己的思想自然就不受控制了,就是平民百姓也有因小事而发生口角进而杀人的。 话虽不错,可是民警陆雄杀人事件仅仅是因为怒气所致吗?笔者以为不然。因为如果说陆雄杀人时是因为怒由心中起,那么在发生争执之前呢?彼时根本没有人惹他,他又哪来的怒气?所以,在笔者看来,这分明是一种霸气!一种无良警察所特有的霸气!而这种霸气又来自失控的权力与长期养成的特权思想。 所以,如果不加大对包括警察在内的执法者的教育,不加强对警察权力的监督,不加强对枪械的管理,不打掉某些执法者身上的霸气,真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群众成为受害者。(河南张云) 作者:河南张云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