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一职工携公款化名潜逃西藏3年被判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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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7:20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重庆云阳县烟草公司高阳烟草站合同工范道英在贪污公款10万多元后,化名司厚蓉,潜逃西藏3年多,最终仍然被捉拿归案。日前,云阳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1年。 公诉机关指控,范道英于1994年至2000年在担任重庆市云阳县烟草公司高阳烟草站开票员兼收款员时,利用收货款的便利条件,采取货款不入账的手段,多次挪用公款用于自己经营泡冰、开茶馆等。至2001年4月中旬,范发现自己已挪用货款4万余元无力填补,遂产生了再拿走一笔钱后潜逃的想法,并将4月18、19日从高阳经营香烟的个体户胡某等人处收的货款6万余元拿走。之后范又在万州购买了名为“司厚蓉”的假身份证,携带6万余元公款与其丈夫一起潜逃至西藏拉萨市。去年12月5日,被云阳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