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6部属高校万名贫困生领到助学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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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7:26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6所部属高校的近万名学生在过去的一个多月中,拿到了今秋开始实施的新办法后的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这些学生可以在毕业两年后再偿还这笔贷款。 部属高校新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据介绍,从9月下旬开始,中行陕西省分行各经办支行已陆续向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6所部属高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约7000万元,这些钱已经到了申请贷款学生的手中。 据了解,由于长安大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旧办法下的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也是中国银行,这次发放的7000万元中,有少部分是按旧办法发放给以前申请的学生的。 据悉,各校都是分批申请,有的学校已经申请了两批,还在继续申请。但据规定,贷款学生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20%。 目前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还未确定。一省属高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省属高校的学生对助学贷款的渴望更迫切,因为部属学校实力强,解决贫困生的途径更多些。 据了解,相对旧的国家助学贷款,新办法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隶属关系,由财政和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经办银行迟迟不能确定,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银行和地方财政及高校在风险补偿金相对贷款额的这个比例有所出入。银行希望这个比例越高越好,因为这可以减少他们对学生违约的担忧。比如这个比例为20%,则银行发放1000万贷款,不论学生违约情况如何,都能得到200万的补偿金。而地方财政和高校却希望这个比例越小越好,因为这200万他们要各自负担50%。据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对部属院校的助学贷款进行招投标时,确定的最高补偿比例为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 (记者王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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