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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吃”垮了平遥古城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8:48 南方日报

  刘海明

  10月17日山西平遥古城部分墙体发生了自然坍塌。其实,坍塌的何止是墙体,随着古城墙的轰然倒地,连同古城景点门票收入的去向也给“抖落”出来了。

  专家提醒说,平遥古城有再次发生坍塌的可能。尽管今年该景点的门票收入有望达到4000万元,但平遥文物局根本无法直接抽取门票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城墙维修,因为掌控巨额门票收入的是平遥古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面对坍塌的城墙,平遥县文物部门苦于没钱维修,只能眼巴巴盼着国家文物局拨款“救济”。问题是,“救济”不过是救急的一种办法,全国等候拨款修缮的文物景点很多,即便国家文物局钞票再多,也架不住伸手要钱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讨要啊。按说文物景点有各自的门票收入,这笔收入如果合理分配,满足日常的维修需要,应该不成问题。以平遥古城为例,仅2004年的门票收入一项就可望有4000万元之多。如此可观的进项,怎么可能不够修复坍塌的一段城墙呢?原来,文物保护单位有“劳动”(保护文物)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分享利益)的权利。责、权、利的不对称,使当地文物部门扮演了一个“义务打工仔”的尴尬角色,等到这个“打工仔”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之际,赚了钱的“老板”竟不肯“施舍”,看着平遥县文物局去京城、省城“化缘”,这该是何等的令人痛心疾首。

  笔者注意到,名义上是这个“平遥古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拿走了平遥古城的门票收入,实际上门票收入的一大部分落入了该县财政的腰包。该县成立旅游股份公司,与其说是投资保护文物,不如说是借经营文物景点赚钱。假如经营文物景点不会带来收益的话,想必平遥县断不至于去“投资”。

  平遥县政府为名正言顺地将古城的门票收入“吃”下去,理由是为保护古城,该县作出了“重大牺牲”:迁出了城内的工业企业。这个说法有点牵强。众所周知,一个地方成了世界级的文物保护景点,经营旅游产业远比经营一般生产性企业更有利可图。旅游者到这里旅游,饮食、居住、交通、购物,哪一项不是给平遥县的经济做贡献?平遥人从中赚了钱,通过税收的形式养活县财政,县政府的“牺牲”一说,从何说起?再说,迁出的企业,不一定意味着停产,照样可以生产、可以纳税。可见,迁出城内的工厂,是确保旅游业赚钱的前提,假如不迁出,即便古城这个“聚宝盆”里潜在的金子再多,也是淘不出的。

  地方政府设立旅游公司,套走文物景点的门票收入,近似于“杀鸡取卵”,没有正常修缮资金的景点,最终影响的只能是旅游产业的发展。从现在穷得叮当响的平遥县文物局不难看出,平遥县所谓的“投资”旅游产业,不过是一句口惠而实不至的口头支票,是利用行政权力霸占旅游利润的违法行为。

  门票收入是文物景点用以自养的“奶水”,行政部门是不是就别与文物部门抢着喝了吧。

  本版插图/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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