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支持违建 追究责任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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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8:55 南方日报 |
聚焦“城中村改造”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通讯员/王华兵)正当城中村整治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时,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处理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案件工作会议,要求全市法院依法快立、快审涉及违法建筑和用地的案件,强调干警不准参与、从事、支持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建立“绿色通道”对违建进行审查立案。 建立审查立案“绿色通道” 会上,市中院要求各区法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依法支持违建清查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做好涉及违建清查和城中村改造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要求法院干警不准参与、从事、支持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会上,市中院对涉及这项工作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要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坚决防止极少数当事人以提起诉讼为由,拖延时间,妨碍违建清查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无论层数多少都要执行 随着违建清查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深入进行及审判工作力度的加大,进入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案件必将增多。违建清查的最终结果一般是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这是全市法院这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无论涉及到谁,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障碍,只要是确定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都应当依法拆除。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依照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强制执行。”市中院院长强调:“在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已送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继续违法抢建的,无论层数多少,都应由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