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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项目核定阶段须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8:5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近日,中山市政府印发了《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实行部分城市建设项目在核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前须予以公示或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据介绍,该规定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的水平。根据该《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特殊要求的规划项目不公示外,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将公示城市规划草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结果等项目。重要的公共市政基础设施、高层建筑、大型建筑、住宅小区、对相邻居住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规划变更等项目,在核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前须予以公开或举行听证会,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公众的意见。根据该《规定》,公示将采取新闻媒体发布、规划展馆及办公场所展示、建设工地规划公示牌、召开会议或举行听证会、网上发布等方式进行。

  陈雪芬 张海燕 邹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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