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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收费标准有望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30 南方都市报

  会计师收费标准有望提高

  相关管理办法即将颁发,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并行管理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如果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放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恶性竞争,难以确保审计质量。”对于省人大代表俞雪花的这一担忧,省财政厅近日表示,广东将出台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有望改变目前收费过低的现状。同时对会计师服务费的管理,也将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并行管理。

  “各级政府应停止干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省物价部门也应尽快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或指导意见。”俞雪花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这一建议,她说,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还处在起步的阶段,各方面的基础建设尚未完善和规范,市场经济意识还很差,如果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放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恶性竞争,难以确保审计质量。

  对此,省财政厅近日在答复中也坦言,目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确实不尽如人意,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扰乱了行业执业秩序,滋生了腐败现象。

  据全省各地会计师事务所反映,目前主要的问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干预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行部门垄断,指定业务,干预收费标准等。另外,业务收费标准过低,影响执业质量。现行的收费标准是1986年省物价局制定的,目前已不适用。

  省财政厅经过调查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也确实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点不了解,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与改善投资环境对立起来,片面要求降低收费标准,以此吸引投资。

  针对这一现状,省财政厅与省物价局广泛征求全省各地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综合考虑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智力型特点和服务成本情况,共同拟定了《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准备联合颁发。

  另据了解,这个《办法》对会计师服务费的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并行管理。其中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共同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这一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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