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师诈称“沟通法官”收黑钱 原形毕露后被迫同意退还近两万元,如今又玩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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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33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黄焕葆 王敏)近日,天河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委托人状告“冒牌律师”的案件。一名当事人被假律师收了近两万元钱,将其告上法庭,胜诉之后,假律师却不知所踪。 2002年12月16日,谢某因与他人合作建房产生纠纷被诉至白云区法院。梁某原是谢某所在柯子岭村的法律顾问,并自称是广州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梁某知道谢某有官司缠身后,表示愿意做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并口头承诺除了法院收取的相关费用由谢某负担外,梁某决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谢某信以为真,便委托梁某为其代理人。但在该案诉讼过程中,梁某分别以和法官沟通、交纳诉讼费等名义先后向谢某收取了业务费2000元、评估费3000元、诉讼费16810元,且至今未向谢某出具法院收取费用的票据。 后来谢某与他人合作建房案经白云区法院调解结案,谢某从调解书中得知梁某收取的诉讼费16810元、评估费3000元是不合理收费。这还不算,谢某向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查询得知,梁某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是律师。 谢某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梁某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承认了多收谢某诉讼费1.9万元,并同意退款给谢某。但梁某在出具《还款协议》后又去向不明,谢某只好把梁某告到法院。天河法院在送达副本时发现梁某下落不明,日前,法院已缺席判决梁某退回多收谢某的费用1.9万元。 法官析案 高收入诱惑 假律师频现 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目前假冒律师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持伪造的律师执业证;二是自称是律师而没有任何证件。这其中包括个别律师助理、实习人员以律师名义开展业务,还有一些原任特邀律师人员在停止注册后仍以律师名义开展业务等等。 为什么假冒律师屡禁不绝?天河区法院的法官认为,现行立法对“冒牌律师”的监管有诸多不足之处。《律师法》只规定了对“冒牌律师”的行政处罚,而没有相应的刑事责任。由于律师行业收入较高,往往是“冒牌律师”们这边刚被处罚完,那边又开始“重操旧业”。 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管理相对松散。如何肃清冒牌律师?司法界人士认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定时实施清查,对清查出的假律师要严格依法处理,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使不法分子不敢冒充律师。发现假律师执业证要追查其来源,肃清其源头。律师助理、实习人员以律师名义开展业务,律师事务所有过错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决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