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携手共查违法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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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记者郑章伟)记者昨日获悉,上海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近日签订了船舶监督管理协调合作协议,建立水上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上海海事局宣传科周正宝告诉记者,今年前10月,上海港超载船、“三无”船流量不足船舶总数的2%,但水上交通事故却占事故总量的一半以上,沉船和死亡占到了80%以上。 根据协议,双方建立违法船舶互相协查机制,对发现的超载和违法逃逸、弃证不接受处理等违法船舶实行相互协查机制,必要时可按照对方要求或者授权,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纠正违法行为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