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取暖费该咋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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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49 汴梁晚报 |
本报讯记者黄晔报道中小学冬季取暖费怎么收?一些读者向本报百姓热线反映,有的学校收20元,有的收30元,还有的收50元,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盛市发改委有关部门。 郊区一位家长反映,他孩子所在的学校收20元取暖费,取暖用的是煤炉。市区某小学一位家长反映,他孩子班里用空调取暖,收费50元。市区另外一所小学的一位家长咨询,学校收30元取暖费有什么依据? 记者就中小学取暖费收费标准采访了市发改委收费科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我市目前还没有出台有关收费政策,各学校都应按省发改委“一费制”的规定执行。 省发改委“一费制”规定:“市、县教育、价格、财政部门核实后,实施冬季取暖的学校可以加收杂费。加收标准为:农村小学、初中每生每年10元,城市小学、初中每生每年30元。” 有的学校用煤炉取暖,有的学校用热力集中供暖,有的学校用空调取暖,县城有的学校用空调取暖,具体收费有啥标准? 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发改委收费处负责同志。他解释,城市中小学用煤炉取暖的,不准收取取暖费;县城使用空调取暖,可收取30元取暖费。关于“核实”的问题,他解释,学校没有取暖设备(煤炉、热力集中供暖、空调等)的,没有向学生供暖的,坚决不能收取暖费。 农村、城市收取的取暖费分别不能突破10元、30元的标准,否则属于乱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