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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亿 1.2万家庭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0:25 新华网

  1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1至10月,长春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7亿元,累计共发放13亿元,为1.2万余户职工家庭解决或改善了住房。

  据了解,长春市目前已累计规集住房公积金40多亿元。中心审批批量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有的报件当天就能审批。委托放款银行由原来的2家增加到7家。目前已有128家售、建房单位的157个项目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使缴存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有了广泛选择房源的空间。在办理业务时,中心不收取费用。在公证、保险、担保资信评审等项目上,中介机构采取最低收费标准。公积金贷款现在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须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时限由24个月以上缩短到12个月,职工只要足额缴存12个月的公积金就可办理公积金业务。(记者徐余力)(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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