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安局副局长滥用职权帮人贩卖炸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0:27 新华网

  2004年11月8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对都兰县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维贵滥用职权一案做出判决,判处王维贵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3年11月,王维贵通过亲朋在酒桌上认识了袁奎。袁奎对身为都兰县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王维贵殷勤倍加。两人在交杯换盏中,袁奎请王维贵帮忙弄点炸药,王维贵二话没说答应了。

  2003年12月初,王维贵在明知袁奎没有使用爆炸物品的手续和根本不具备使用资格的情况下,利用职权,从他人手中“借得”炸药24公斤,雷管10枚,导火索16米,交给袁奎,并象征性地收取袁奎150元的“炸药款”。而袁奎将部分炸药、雷管装在本田雅阁车上,运输到格尔木市,在该市东出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剩余物品也被公安机关在其西宁的家中收缴,袁奎因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品被捕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王维贵在得知袁奎被公安人员抓获后,为了逃避责任,再次利用手中的权力,瞒着上级让其主管爆炸危险品的治安部门为袁奎补办了虚假的购买爆炸物品手续。这些手续由律师递交法院后,立即导致袁奎非法运输爆炸物品一案无法正常审理,公诉机关撤诉,为此,检察机关立即展开调查,王维贵滥用职权暴露无遗。

  来源《西海商报》作者 思寻 马先坤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