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酝酿强制推行公众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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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2:0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济南11月16日电 山东省保监局昨天透露,有关部门正酝酿强制推行公众责任险,通过参加责任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转嫁。今后,商场、酒店、影剧院等大型公共场所都可能强制推行公众责任险。 据了解,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公众责任险所承保的公众责任有两个特征,一是致害人所损害的对象不是事先特定的某个人;二是损害行为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损害。 由于公众责任险的保费以单位的投保自愿额度为准,并不是强制险,所以济南的绝大多数商场都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目前该市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投保率还不足10%。来自山东保监局的统计资料显示,去年一年,山东省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6891起,受伤人数达4146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6亿元,公众责任险共赔付437起,仅占火灾事故发生数的2.69%,赔偿金额416万元,占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92%。 (纪宝) 《华东新闻》 (2004年11月1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