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区停发村镇房产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4: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简文敏)昨日,成都市发布关于中心城区停止颁发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要求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对新建房屋实行产权统一管理,并提出“无论其土地性质是集体还是国有,均由市房管部门受理产权登记”。 通知明确要求,从本月起,中心城区的五城区和高新区停止办理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再颁发《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新建房屋的产权登记按《实施“新居工程”的意见》办理。五城区和高新区建设局在2004年11月1日前依法发放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合法有效。同时,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建设局对已发放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清理,分类汇总,产权登记资料要作为永久性档案保存。同时,清理汇总的情况要在11月30日前报送成都市建委存查。 五城区和高新区之外的14个区(市)县的县城和30个重点镇的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产权管理,可参照实施。 |